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化工工程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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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內各化工企業:
根據云南省專業技術職稱經常性評聘的有關規定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24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云南省2024年化工工程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時間
(一)申報范圍
我省企事業單位中直接從事無機化工、有機化工、化學工程、化工分析的科研、設計、開發、生產、加工、產品檢驗等工程技術人員和在化工工程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相關化工工程技術工作、具有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化工工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在職高技能人才。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1.化工工程高級職稱采取線上平臺申報評審,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完成單位推薦、公示等工作后即可線上申報。申報材料的審核完善工作貫穿職稱申報的全過程,請各單位及時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核、補充和完善。
2.個人申報截止時間:6月28日。
3.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7月8日。
4.評審會審核申報材料時間:7月8日—8月9日。
5.評審時間:2024年9月。
申報人員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及履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申報人員可通過訪問互聯網“云南省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冊登錄賬號、填報個人信息和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操作說明見附件1、2);各級審核單位可通過訪問互聯網“云南省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https://hrss.yn.gov.cn/zjgl/)進行審核推薦(操作說明見附件4、5)。
二、申報條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化工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云人社發〔2022〕14號)(詳見附件7)有關規定,符合條件人員,均可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填寫此表中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時,必須如實反映本人履職以來專業學識水平、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內容,所在單位對其要有明確的審核意見,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必須簽署明確的推薦意見。
2.《申報技術職稱業績評價簡表導出》(系統自動生成)需單位審核蓋章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從公示日期第二天起算),公示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單位審核時必須上傳線下公示照片及單位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及聘書,以及培訓(進修)證書掃描件等。掃描件須經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原件后簽章確認。
4.專業論文。提交公開發表的相關專業論文須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關論文(著)篇數不限。提交評審的論文須提供封面、目錄與本人論文復印件。論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5.反映本人水平和業績的其他材料。屬多人合作成果的,單位須出具申報人量化成果名次證明;屬多人合編(著)出版的書籍,只需提交涉及申報人所編(著)的篇、章、節。
6.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提供營業執照等能證明單位性質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經濟單位以控股方確定單位性質,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證明材料。申報人還需提供勞動合同等能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
7.電子照片。申報人彩色免冠證件照,寬高比例大小為4:5,圖片分辨率大小:最小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證件照的格式為jpg格式;證件照的名稱必須為姓名+證件號碼,如張三532XXXXXXXXXXXXXXX.jpg。
8.2023年以前已提交評委會評審未獲得通過的再次申報人員,需提供新的業績和成果證明材料。
(二)申報程序
1.省屬單位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2.州(市)所屬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3.縣及縣以下所屬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4.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已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機構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委托代理機構審核推薦(含公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未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單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5.非我省企事業單位申報評審人員:須由中央駐滇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人事(職改)部門或所在地區省級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方可受理其申報材料。
6.用人單位、各級部門審核公示具體操作步驟見附件3-6。
四、相關工作要求
進一步規范申報推薦審核程序
1.申報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填報申報內容、提交申報材料,并對其填報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直接取消申報資格。對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律予以撤銷,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2.各級審核推薦單位要認真履行審核推薦主體責任,對申報人申報材料和用人單位申報程序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不符合申報推薦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薦上報。
3.同一年度內,申報人員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同級評審委員會報送申報評審材料,也不得將評審未通過的材料再送其他評審委員會評審。
相關附件請在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ww.ningmei.cc/culture.aspx?classid=31)集團文化/職稱評審欄下載。
聯系人:李鳳珍,電話:0871—65115560。
平臺技術人員電話: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1.個人職稱申報操作說明
2.職稱申報個人填寫業績檔案操作及單位審核操作
說明
3.單位注冊、主管部門審核操作說明
4.職稱申報用人單位審核操作說明
5.職稱申報用人單位公示操作說明
6.職稱申報各級部門審核操作說明
7.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
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化工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
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
8.公示情況說明模板(供參考)
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