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門決算
2019-08-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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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支出概況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三)項目績效目標管理
(四)2018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煤化集團”)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實施大企業、大戰略中由原云南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與云南東源煤業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重組而成的省屬大型企業集團,下屬2個事業單位:云南石化老干部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老干辦”)和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以下簡稱“檢測站”),并對所屬事業單位履行如下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老干部的工作、方針、政策,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檢查、落實好各項待遇。
2、組織和引導老干部繼續積極發揮作用,負責老干部的宣傳輿論工作。
3、負責老干部的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4、全面加強老干部黨委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報檢設備進行檢驗,為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提供檢驗,保障在用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6、完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核準的其他檢驗項目。
(二)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老干辦積極服務于離退休老干部同志,服務工作更加細化,定期組織老干部集體活動和學習黨中央重要精神,更加豐富老干部生活,落實老干部的各項政策待遇。
2、檢測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報檢設備進行檢驗,保證所檢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2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分別是:
1、云南石化老干部工作辦公室
2、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6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36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3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3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3人)。
離退休人員11人。其中:離休11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度收入合計3,023.5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22.31萬元,占總收入的99.9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1.21萬元,占總收入的0.04%。與上年2340.47萬元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681.84萬元,主要原因是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標準提高和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及相關費用連同提高。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度支出合計3,23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0.22萬元,占總支出的23.80%;項目支出2,465.89萬元,占總支出的76.20%;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基本支出增加93.65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及相關費用連同提高,項目支出增加1,013.32萬元,主要原因是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標準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煤化集團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66.4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05萬元,主要原因是精簡開支,厲行節約。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03%;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39.97%。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煤化集團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相關經費支出列入企業經營費用,未使用財政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34.9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6%。與上年2127.89萬元相比增加1,107.01萬元,增長52.02%,主要原因是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標準提高和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及相關費用連同提高。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支出212.5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國有中小學退休教師生活待遇補差;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2,436.3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5.29%,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工資性支出和日常工作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支出70.5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18%,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相關醫療費用;
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支出477.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75%,主要用于檢測站成本費用的補償支出、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日常辦公經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39.3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22%,主要用于繳納事業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0.5萬元,支出決算為2.02萬元,完成預算的19.2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8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18萬元,完成預算的3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壓減“三公”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比預算大幅減少81.6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增加1.52萬元,增長304.7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1.84萬元,增長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32萬元,下降63.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屬單位檢測站因公車老化,大部分業務采用租車方式進行,2017年填報決算數時將相關費用全部填報為其他交通費,2018年決算數進行了更正,將原屬于公務用車的相關費用列入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4萬元,占90.92%;公務接待費支出0.18萬元,占9.0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84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檢測站相關檢查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18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0.18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排日常檢驗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云南煤化集團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6.4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05,主要原因是精簡開支,厲行節約。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日常工作運轉所需的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煤化集團資產總額377.87萬元(注:僅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其中,流動資產69.94萬元,固定資產304.42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3.51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3862.27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3479.79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0;處置車輛0輛0;報廢報損資產0項0;出租房屋0平方米。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377.87 | 69.94 | 304.42 | 139.39 | 24.14 | 0 | 140.89 | 0 | 0 | 3.51 | 0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無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憑借國家政治權力,以社會管理者身份籌集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維持國家行政職能正常運轉、保障國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統籌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類范圍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農林水事務、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經濟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具體設類、款兩級。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職能活動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動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標,具體設類、款、項三級。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