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能置換指標略有升溫
2017-08-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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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價格略有升溫。有觀點認為,這是通過市場化方式得出的價格,符合市場規律;也有人認為,指標交易價格被炒作,將給購買指標的企業增加更多成本。專家表示,應該鼓勵跨地區交易,但要避免人為干預價格,作好制度設計,建立合理的供求調節產能回報機制——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略有升溫。河北省通過網絡公開競價方式,完成932萬噸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寧夏發展改革委搭建了產能指標交易平臺,旨在幫助賀蘭山自然保護區煤礦關閉退出。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間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要按照減量置換原則,抓緊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重新核定生產能力。
有關專家表示,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既能幫助落后產能獲得退出所需資金,也能優化煤炭供應結構,是去產能中引入市場化機制的有益探索。當前,關鍵要完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的定價機制,使交易價格處于較為合理水平。
為去產能募集更多資金
早在去年10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印發了《關于做好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在建煤礦項目應按一定比例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任務。
此次河北省完成近千萬噸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是煤炭產能實行減量置換的一次市場化探索,也是在去產能過程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有益實踐。
煤科總院煤炭戰略規劃研究院戰略研究所所長任世華表示,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也是我國的基礎能源,煤炭的穩定、可靠供應是我國能源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底線。當前,煤炭產業面臨化解過剩產能的壓力,也肩負著保供應的重任,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是幫助煤炭產業同時解決去產能和保供應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
“去產能主要是化解落后產能,通過產能置換指標交易,落后產能獲得安置員工、轉產轉型等所需資金,可以盡快退出;新建產能,特別是未批先建產能基本屬于優質產能,可獲得生產指標,向市場供應煤炭,從總體上優化煤炭供應結構?!比问廊A說。
在工銀國際原材料行業總分析師趙東晨看來,通過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可以為成本相對較高的落后產能退出提供適當補償。
“目前,我國煤炭去產能面臨著債務處置和冗員安置兩大難題。從中短期看,解決債務與冗員問題的關鍵在于資金。”趙東晨說,按照相關政策,列入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且按計劃關閉退出的煤礦可以獲得一定的中央獎補資金。但依照退出產能的實際情況,該項獎補資金的發放標準范圍頗大,高的超過200元/噸,低的不足50元/噸。對于獎補標準較低的煤礦,可以通過放棄獎補資金的方式獲得所退出產能全額參與指標競價交易的資格,從而獲得更多的補償,這對幫助企業剝離債務和安置冗員是有利的。
趙東晨還表示,通過指標交易配置產能,也可以推動產能分布從高成本區域和企業向低成本區域和企業轉移,對高成本煤礦形成一定的擠出效應。
交易價格尚在合理區間
從河北省已經達成的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看,產能置換指標的交易價格已突破180元/噸。不過,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目前新建礦井必須采用產能置換的方式,因此落后產能和“僵尸企業”反而成了市場的“香餑餑”,個別地方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平臺雖然尚未正式開通,但交易價格已經爆炒至200元/噸以上。
針對這一現象,市場上有觀點認為,這是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得出的價格,符合市場規律。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在產能退出已經獲得中央財政補貼的情況下,指標交易價格被炒作,將給購買指標的企業增加更多成本。
“總的來看,目前指標交易價格基本處于合理水平,尚不存在價格過高的問題?!壁w東晨分析說,以河北省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網絡競價為例,932萬噸產能置換指標的交易均價為181.01元/噸。從買方的角度來看,指標全部為河北省外企業競得。由于現行政策鼓勵產能置換指標跨省交易,如果關閉退出煤礦與建設煤礦位于不同省區的,簽訂協議交易的產能置換指標按相關文件規定折算后產能的130%計算。也就是說,對于省外買家來說,實際噸煤年產能付出的平均成本只有139元左右。
趙東晨分析認為,從賣方角度看,按照現行規定,如果領取中央財政獎補,可以將所退出產能按照0.3的系數折算成指標參與競價交易;如果不領取中央獎補,可以將所退出產能全部作為指標參與競價交易。因此,均衡的指標價格應為噸煤獎補金額除以0.7。據測算,河北煤炭企業的合理指標成交價格大致在157元/噸至200元/噸之間,實際的交易均價為181元/噸,也處于上述區間之內。
“從更長遠的角度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是應該堅持的方向?!比问廊A說,不僅煤炭產能置換需要市場化,煤炭與其他能源競爭也需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因此,應該進一步落實“放管服”的要求,改變直接干預的調控方式,依法依規對現有直接干涉能源技術和規模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全面梳理,制訂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收費標準,以排放標準控制能源消費量,依此調控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重塑公平的能源競爭環境。
探索合理定價機制
盡管目前的指標交易價格尚處于合理區間,不過,仍然有不少人擔心,從目前的市場需求看,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價格未來仍然有繼續沖高的可能。
“交易價格越高,新進入者的門檻越高,新進入者也會更謹慎,這可以避免過度投資?!比问廊A說,影響交易價格的關鍵因素是煤炭總需求與煤炭產能總指標的匹配程度。產能總指標低于煤炭總需求的要求,產能置換指標成為絕對稀缺資源,交易價格會被極大抬高,進而增加全社會用能成本;產能總指標高于煤炭總需求的要求過多,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價格會很低,甚至無人問津,起不到促進產能置換的作用。
“保證成交價格處于合理水平,有助于去產能的穩步推進?!壁w東晨說,目前,我國存在大量低成本的灰色產能,這些產能通過支付指標競價成本即可合規生產。如果指標成本過低,可能導致這部分產能過快進入市場,加劇產能過剩。對于產能退出方而言,如果指標成交價格過低,將會減弱其參與競價交易的積極性,從而更多選擇領取中央財政獎補。這既會增加財政負擔,也不利于通過市場機制確定產能指標的合理價值。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相關交易平臺的不斷完善,未來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這也將對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價格走勢產生影響。
趙東晨建議,應該鼓勵跨省跨區交易,避免地方政府出于保護地方產業或其他動機過度干預交易,扭曲交易價格;加強對于產能指標兌現,即購入指標方擴充產能實際情況的持續跟蹤監管;在省級交易的基礎上探索全國范圍內交易的可行性,探索更加合理的產能置換指標定價機制。
任世華表示,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鑒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波動性還比較大,煤炭產量控制除了應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應能力增長同步外,還必須留有相當的供求調節產能。隨著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的不斷擴大,煤炭總產能將與煤炭總需求趨于平衡,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沒有義務也沒有積極性承擔供求調節產能。因此,必須提前作好制度設計,需要建立合理的供求調節產能回報機制,保障供求調節產能處于合理規模。